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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日前,商務部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負責人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負責人:《意見》是我國對外文化貿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經驗總結,是新時期發展文化產業、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對外文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結構逐步優化,文化出口企業數量不斷增加,文化領域境外投資步伐不斷加快。但同時,我國對外文化貿易在對外貿易中的比重偏低,核心的文化產品和服務貿易逆差仍然存在,文化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還較弱,有待進一步改善和加強。
“十二五”以來,中央對進一步發展對外文化貿易提出了新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要求,提高文化開放水平,培育外向型文化企業,支持文化企業到境外開拓市場。在這樣的背景下,經過近一年的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意見》最終形成并出臺。
問:《意見》對我國對外文化貿易工作提出了什么要求和目標?
負責人:《意見》明確了推動對外文化貿易工作的指導思想,強調了堅持“統籌發展、政策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基本原則。
《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我國對外文化貿易的發展目標:從微觀看,要實現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文化產品,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較強輻射力的國際文化交易平臺的目標;從宏觀看,要達到使我國核心文化產品和服務貿易逆差狀況得以扭轉,對外文化貿易額在對外貿易總額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國際市場的份額進一步擴大,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顯著提升的目標。
問:《意見》提出支持對外文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負責人:《意見》在現行政策的基礎上,從4個方面、15個分類全面系統地提出了支持對外文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明確支持重點內容。《意見》鼓勵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對外文化貿易業務,要求進一步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提出了支持企業加強內容創新、拓展出口平臺和渠道、開展技術創新等3個重點工作方向。
二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意見》要求,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中央和地方有關文化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和基金要加大對文化出口的支持力度。《意見》明確提出,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全部實現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同時,《意見》提出文化企業也可享受服務外包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三是強化金融支持措施。《意見》要求從信貸、債券、保險、擔保、外匯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為文化企業從事產品和服務出口、海外并購投資等業務拓展新的融資渠道,降低匯率風險,提供結算便利和有效擔保。
四是完善服務保障措施。《意見》要求,在便利化方面,將出口重點企業與海關企業分類管理相銜接,優先提供通關便利;對書、報、刊等時效性較強的文化產品,實行集中申報。在減少行政審批方面,對國有文化企業相關業務人員不設出國(境)指標,簡化因公出國(境)審批手續,出國一次審批、全年有效。此外,還給面向境外市場生產銷售外語出版物的民營文化企業配置了專項出版權。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為文化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公共信息服務、加強人才培養、建立健全中介組織等具體措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問:《意見》對下一步貫徹落實的組織領導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負責人:《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對外文化貿易工作多部門聯系機制,由商務、宣傳文化、外交、財稅、金融、海關、統計等部門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制訂與落實,同時要加強對外文化貿易統計工作,完善文化領域對外投資統計,統一發布對外文化貿易和對外投資統計數據,修訂和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