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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綜保區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綜保區公信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中央文明委《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文明委〔2014〕7號)和《湘潭市政府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潭政辦發〔2015〕23號)精神,結合湘潭綜保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建設目標
在著力建設企業滿意的法治綜保區、高效綜保區、責任綜保區、廉潔綜保區的同時,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全力打造誠信綜保區。按照“決策科學、運行高效、監督有力、服務周到、言行一致”的標準和要求,力爭到2017年基本實現建設誠信綜保區目標。
(一)努力塑造“高效、廉潔、務實”的園區形象和“忠誠、廉潔、高效”的職員形象,全面促進綜保區和諧發展。
(二)加快綜保區決策信用、行政信用、服務信用和監督信用建設,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綜保區誠信體系。
(三)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強化行政責任,健全行政行為監督機制;嚴格職員誠信管理,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有力有效推
進誠信體系建設步入常態化、長效化和制度化。
二、突出建設任務
(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1.進一步豐富和規范政務公開內容,完善政務公開目錄,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將部門職責內容、工作程序、服務承諾通過政務公開欄、辦事指南、廣播、電視、報刊、門戶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開,便于公眾隨時了解和監督園區的行政行為。(辦公室、企業服務局)
2.貫徹執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認真落實“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專員服務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紀檢監察室、企業服務局)
3.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門戶網站的管理和建設,不斷豐富政務公開內容,逐步形成完整的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及時通報重大決策、重大突發事件、重要預警信息、重大活動、社會熱點等重大事項。(辦公室、企業服務局)
(二)進一步規范綜保區行政權力
1.依法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辦公室)
2.加強政府投資管理,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綜保投)
3.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落實各方主體責任,完善各項制度建設。(建設管理局)
4.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節約財政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益。(辦公室)
(三)加強失信責任追究
1.建立多層次、多方面、多途徑的權力監督體系,進一步拓寬信用監督和投訴渠道,加強失信責任追究。依法依規處理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敢為”等問題,懲戒失信行為。加強對各部門行政行為的監督,著力解決因失信嚴重損害企業切身利益的問題。(紀檢監察室)
2.建立湘潭綜保區各部門和干部職工誠信檔案。(紀檢監察室)
(四)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1.建立企業負面行為檔案,推行企業誠信評分體系,對企業逃稅、不遵守安全生產要求、拖欠租金、物業費等負面行為進行記錄,并對于多次出現負面行為的企業進行扣分,實行退出機制,引導企業誠信經營。(企業服務局、辦公室、經濟發展招商局、綜保投、建設管理局)
2.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建筑類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建設管理局)
3.與工商、稅務、海關、檢驗檢疫、銀行等部門及時溝通,交流掌握企業守信情況,對企業違法、違約行為及時進行通報。(企業服務局)
4.建立誠信“紅黑名單”制度,把恪守誠信者列入“紅名單”,把失信違法者列入“黑名單”,依法發布。(企業服務局)
5.建立對誠信企業和模范個人的激勵機制,年底對誠實守信者進行表彰獎勵。(企業服務局)
6.歸集獲證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包括生產企業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獲得政府質量獎勵、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等方面的質量信息。(企業服務局)
(五)開展綜保區誠信教育
1.在職員培訓方面,將誠信教育內容納入干部職工培訓計劃,讓職員自覺抵制玩忽職守、欺上瞞下、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和失信表現,增強職員的誠信素質。(紀檢監察室)
2.通過開展講座、報告會、討論會、演講比賽等活動,使職員認清誠信建設的重大意義,積極參與政府誠信建設。(紀檢監察室)
三、把握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5年6月前)。按照“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的原則,制訂印發《湘潭綜保區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各部門根據實際細化方案,召開會議,廣泛宣
傳,全面動員。
(二)全面推進階段(2015年6月—2016年12月)。整合有關部門信息,基本建成信用信息數據庫,制訂誠信建設具體考核標準,并組織考核,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完善提高階段(2017年1月—6月)。對照國檢標準,開展自我檢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初步構建湘潭綜保區誠信檔案庫,構建起與湘潭綜保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信用體系。
(四)迎接驗收階段。(2017年6月—12月)。開展各項工作“回頭看”,鞏固提高工作成效,查漏補缺,整理資料,為我市迎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檢查做好準備。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湘潭綜保區誠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湘潭綜保區管委會主任任組長,各分管委領導任副組長,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區辦公室,區辦公室主任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誠信體系建設進行規劃,提出誠信體系建設的目標、原則、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并根據《湘潭市政府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強化監督,科學考評。充分發揮各級各類監督作用,尤其是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群眾監督的作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誠信激勵、失信約束和監督管理機制,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三)健全制度,加大投入。多渠道、全方位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宣傳教育,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框架內,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有關信用建設的規范性文件。要切實保障信用體系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經費,為誠信建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