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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底前,我省將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醫保范圍覆蓋所有城鄉居民。
近日,省政府下發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我省將按照“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理順城鄉居民醫保管理體制,優化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在2016年底前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醫保范圍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大中專學生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啟動實施后,設置1年過渡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妥善處理好原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與城鄉居民醫保差異導致的個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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