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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南省商務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外經貿發展資金(加工貿易)有關工作的通知》(湘商加貿〔2016〕7號)文件精神及《湘潭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中央外經貿發展資金(加工貿易)項目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潭綜管發〔2016〕20號)文件規定,經企業申報,由我區經濟發展招商局、企業服務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共同組成的“2016年中央外經外貿發展資金(加工貿易)項目領導小組”,協同湘潭誠正有限責任會計事務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報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擬確定3個項目納入安排計劃,按照堅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現擬將支持項目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2017年5月5日至11日(共七天)。
受理單位:湘潭綜保區經濟發展招商局
聯系方式:0731-55998008(兼傳真)
湘潭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