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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發展探新路
廣東自貿區針對港澳的制度創新探索主要聚焦在兩方面:一是提升便利性,暢通三地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二是加強開放與合作,為對接和引入港澳高端資源和先進規則模式做出相應制度創新部署。
廣東自貿區將成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先行地。
8月28日,廣東對外發布《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這份《實施意見》共20條61項,強調要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的管理權限,包括試點賦予省級經濟管理權限,以及明確諸多涉及“數字政府”的探索任務,更多篇幅用于部署對接港澳的制度創新。
早前國務院印發《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首次將廣東自貿區定位為“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范區”。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已進入實質推進階段,廣東自貿區制度創新亦須提速。
受訪專家指出,制度創新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基礎性和關鍵性內容,通過具有探索試驗和風險防范雙重功能的自貿區進行先行先試,將有助于加速破解一些關鍵障礙。
賦予省級經濟管理權限
《實施意見》首先強調,要賦予廣東自貿區更大管理權限,包括將試點賦予自貿區省級經濟管理權限。按照片區確有需要又能有效承接的原則,充分開展評估論證,依法將下放至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省級管理權限下放至自貿區。
中山大學自貿區綜合研究院副院長毛艷華表示,當前自貿區普遍存在賦權不足問題,這導致政府職能轉變不徹底、探索現代治理體系的步子不夠大,一些改革跟不上。但當前自貿區承擔著重大開放任務,如廣東自貿區要加快對接港澳,需進一步賦權來激發管理機構自主性,推動改革更徹底、更深入。
21世紀經濟報道注意到,廣東自貿區制度創新的一個重要指向是,提升粵港澳三地人、物、資金和信息便利流動。從廣東部署來看,地理位置和制度優勢突出的自貿區將成核心落腳點。
毛艷華認為,廣東自貿區設立初衷之一就是深化與港澳合作,并在過去多年改革探索中積累了相當的經驗,如今也有進一步加快制度創新的基礎和契機。
絲路智谷研究院院長梁海明分析,過去粵港澳之間合作的一大障礙就在于要素流動無法順暢進行,如今大灣區建設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能否消除人、物、資金和信息流動的制約,進而實現合作、融合和共同發展。
人流方面,將探索在橫琴口岸實施“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查驗模式創新,優化港珠澳大橋珠澳旅檢通道“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查驗模式,推動將更大范圍人員(即內地、香港和澳門居民)納入自助通關和人工合作查驗通關范圍;小客車、貨運通道也將實施“單向檢查、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全面實現“一次排隊、一次查驗、一次放行”。
物流方面,要建設粵港澳“自貿通”。簡化粵港澳貨物通關安排,如在前海蛇口片區深化粵港澳海關跨境快速通關對接改革,實現出口港澳空運貨物監管無縫對接,以及要將香港機場打板理貨服務前置到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構建空運出口貨物快速通道。
針對資金流亦有諸多創新,比如要推動科研經費跨粵港澳三地使用,將制定發布相關政策,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以多種方式參與廣東省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并獲得項目經費資助。同時,探索建立資金互通、市場互聯的機制,包括支持南沙新區片區、橫琴新區片區開展QDIE(合格境內投資企業)試點工作,并完善深港通、基金互認、債券通等跨境資金雙向流通機制及配套政策。
“這些制度創新的落地,將有效解決過去廣東自貿區對港澳開放不足、深度不夠的問題。”毛艷華表示,也會推動與國際接軌新體制機制的探索構建。
梁海明也認為,由此帶來的要素流動順暢化,也將使得廣東自貿區能夠通過港澳銜接更多國際要素資源,進而加速大灣區內部的分工合作。
探索三地規則制度對接
廣東自貿區制度創新的另一落點是,加強面向港澳的開放與合作,《實施意見》在對接和引入港澳高端創新資源和先進規則模式方面有明確部署。
同時,強調在創新粵港澳科技合作機制方面,要加快推動粵港澳科技合作平臺建設。包括建設南沙華南技術轉移中心,引入技術研發、科技金融、知識產權、檢驗檢測、創業孵化等科技服務資源,構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華南大樞紐”。建設前海粵港澳技術轉移及成果轉化中心,加快推進深圳孔雀創新產業研究院、粵港澳(國際)技術轉移中心等項目落地。規劃建設橫琴科學城,重點發展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四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科技創新將是核心內容之一。此前召開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全體會議也明確強調,粵港澳大灣區要積極吸引和對接全球創新資源,建設“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打造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毛艷華認為,基于要素自由流動的基礎上,港澳高水平服務業、科技產業的引入,還需破解行業標準、執照認定等不對稱,亦需制度創新支撐。
《實施意見》強調,要依托廣東自貿區三個片區建立的三個粵港澳合作平臺,探索三地規則制度對接,并明確各自的對接方向。
將按照“內地法律框架下借鑒引入香港標準規范”的原則,推進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區建設。對香港獨資或與內地合資開發的建設項目,由投資者自主選擇香港專業人士和企業參與項目開發建設管理。探索給予港澳居民在合作區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在行業準入、行政登記等方面享受內資企業同等待遇。
此外,建設前海粵港青年創業區,將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開展經常項下和直接投資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支持設立港資股權投資基金。
同時,建設橫琴“澳門新街坊”,引入澳門建設模式,參照澳門社區建設的相關標準和規范,由澳門企業負責在橫琴投資建設,并爭取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社區服務等領域適用澳門現行政策和做法。
“這些體現出對市場化建設、管理和運營理念的探索,與當前政府職能轉變一脈相承。”毛艷華指出,這也是港澳國際經濟服務能力強的關鍵原因之一,而這些模式探索成熟后,將進一步復制推廣成為大灣區建設重要內容。
“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尤其是遠景目標的實現和效果的發揮,需要建立在這樣一個不斷完善的合理高效的制度通道上。”梁海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