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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關于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政策文件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一系列具體部署,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深入開展“信易貸”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通知》(發改財金〔2019〕1491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信息歸集共享、信用評價體系、“信易貸”產品創新、風險處置機制、地方支持政策、管理考核激勵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難題,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的支持力度,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查詢機制。《通知》提出,一是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整合稅務、市場監管、海關、司法以及水、電、氣費,社保、住房公積金繳納等領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門間的“信息孤島”,降低銀行信息收集成本。二是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標準規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地區性中小企業信用服務平臺,明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應當依法依規并按照公益性原則向金融機構提供信息推送、信用報告查詢等服務。
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通知》提出,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構建符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體系,將評價結果定期推送給金融機構,提高金融機構風險識別能力。
支持金融機構創新“信易貸”產品和服務。《通知》提出,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加大“信易貸”模式的推廣力度。二是鼓勵金融機構以提升風險管理能力為立足點,減少對抵質押擔保的過度依賴,逐步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的占比。
創新“信易貸”違約風險處置機制。《通知》提出,一是鼓勵金融機構依托金融科技建立線上可強制執行公證機制,加快債務糾紛解決速度。二是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失信債務人開展聯合懲戒,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
鼓勵地方政府出臺“信易貸”支持政策。《通知》提出,一是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信易貸”專項風險緩釋基金或風險補償金,專項用于彌補金融機構在開展“信易貸”工作過程中,由于企業債務違約等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二是鼓勵根據本地實際出臺更加多元化的風險緩釋措施。
加強“信易貸”管理考核激勵。《通知》提出,一是在逐步豐富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建立“信易貸”統計報表報送機制。二是建立“信易貸”工作專項評價機制,并從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兩個維度開展評價。金融機構評價結果納入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地方政府評價結果納入城市信用狀況監測。
小微活,就業旺,經濟興,做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責任重大。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是落實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做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的重要舉措。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按照《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充分發揮信用手段在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把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