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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能職責:試點改革和制度創新、開放型經濟。
1.負責牽頭區內開放型經濟相關工作;
2.負責區內保稅加工、保稅物流、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相關保稅業務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3.負責協調民航、海關、口岸、稅務、外匯、金融等有關部門在區內開展工作,協調相關事務;
4.負責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跨境電商綜試區等各項試點改革、制度創新在綜保區實施;
5.協調辦理各類稅收減免、退稅有關事項;
6.負責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