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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發市場活力是本屆政府最大關切之一。過往成效看,簡政放權也切實破除了行政權力及體制機制對市場主體的束縛,大大拓寬了企業發展的空間。
但也要看到,權力的取消和下放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于政府自身,這是壯士斷腕的事情,因此放權難免出現拖延癥。市場主體也反映,有的部門對無足輕重的權力積極取消和下放,而對于涉及自身利益的就舍不得撒手。或是涉及事務方面的下放,對權力則留戀不舍。甚至存在著明放暗不放的情況。
正因為這些情況的存在,業界對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抱有較高期待。緊扣市場呼聲、緊貼市場訴求,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簡政放權再度發力。
會議決定,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的要求,在2015年已取消一批審批事項基礎上,再取消納稅人申報方式核準、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部門預審等150多項審批事項;再取消10余項束縛創業創新的部門行政許可;采取取消或改由審批部門委托開展技術服務并承擔費用等方式,再清理規范192項中介服務事項。此次清理后,原作為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已取消70%。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持續為企業松綁減負,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清障搭臺,是繼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有效需求的重要舉措。不難看出,這些取消的審批事項,多與企業投資、經營等密切相關。取消這些審批事項,對于便利企業投資和生產經營、促進就業、方便群眾辦事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簡政放權“含金量”提高的同時,管理和服務也得有硬招。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同時,也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這是需要與簡政放權同步推進的舉措。如果對權力一放了之,然后就不聞不問了,當甩手掌柜,或是把責任也一并給放了,那簡政放權的作用就會打折扣。
應當說,我們的一些部門,在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良好市場環境、由管理者向服務者的角色轉變等方面,都存在著需要彌補的短板。政府職能的轉變,實際上對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務意識不是降低了,相反是要求更高了。
把管不好的和不該管的交給市場后,更應當集中精力把職責之內的事情辦好。厘清部門監管職責、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才能以更有力有效的“放”與“管”釋放企業發展和創新潛能。如此,市場活力的釋放才能持久深遠。(文/王仁貴)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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