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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發〔2018〕1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推動全省開放型經濟跨越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外貿做強做大
1.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對引進院士及入選“青年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等,擁有先進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緊缺急需國際性人才,帶項目來我省創業工作、在國內首次落地的,給予經費支持。對掌握國際領先技術、生成重大項目并帶動新興產業和進出口貿易的,給予重點獎補。支持市州、縣市區和園區加強開放型經濟專業人才培訓和儲備。
2.支持外貿綜合服務發展。支持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對經認定及年度考核合格的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由省財政給予適當獎補,支持年限不超過3年。對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為中小企業代辦外貿業務全流程資質注冊備案及服務企業實現開放型經濟業績“破零倍增”的,省財政以因素分配法方式對相關市州、縣市區給予支持。
3.優化進出口結構。調整和完善《湖南省鼓勵類進口商品目錄》,鼓勵關鍵技術和零部件進口、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支持外貿示范基地轉型升級、出口食品農產品和出口工業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支持出口品牌培育,鼓勵建設國際營銷服務網絡。根據對外開放合作需要,支持龍頭或重點企業參加國(境)外專業性展會,開拓國際市場。
4.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推動加工貿易與新型貿易業態融合,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重點培育龍頭企業和優勢產業集群,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加工貿易做強做大,根據加工產品種類、加工貿易額、新增投資、新增就業等情況,對企業生產線改造、廠房租賃、新產品研發、利息支出、物流等費用給予獎補。
5.促進服務貿易發展。支持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示范市州、縣市區和基地建設,對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承接國際業務資質認證業績突出的市州、縣市區基地給予獎補。提升商貿、運輸、建筑等傳統服務貿易出口,著力扶持信息技術、檢驗檢測、維修、金融、咨詢等新興服務貿易出口,積極推動教育、中醫藥、廣播影視等文化出口,打造影響力大、國際競爭力強的服務貿易企業。
二、支持招大引強
6.支持引進重大項目。支持市州、縣市區政府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制定出臺具有創新性、可操作的優惠政策,著力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企業等戰略投資者,突出招引項目投資額大、資本有機構成高、轉型升級帶動力強的工業制造業項目、高科技項目、總部項目、外向型項目和產業鏈招商、“抱團入湘”項目,促進實體經濟向產業鏈中高端躍升。省財政根據各地引進重大項目資金到位等情況給予支持。建立長效機制,對落地我省的重大戰略性龍頭項目及重大并購重組、重大軍民融合等招商引資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綜合施策、重點扶持。
7.支持引進新企業新業態。對引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新興優勢企業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等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項目給予獎勵。
三、支持湘企“走出去”
8.支持“一帶一路”重大項目。支持聯盟抱團走出去,支持有序開展重點領域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湖南企業通過綠地投資、跨國并購實施的5億元以上國家鼓勵類對外直接投資項目,以及湖南工程企業完成營業額10億元以上海外總承包項目或20億元以上分包項目且帶動我省產品出口的,根據相關情況給予不超過4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9.支持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對經東道國政府正式批復認可、湖南企業主導建設或運營、帶動湖南實體經濟發展效果明顯的境外經貿合作園區,經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認定為省級境外園區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對經商務部、財政部考核認定為國家級境外園區的,一次性再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
四、推進國際物流整體優化
10.支持國際航空貨運突破。對具備條件的市州開行國際全貨機航線,采取“定期補助、逐年退坡”的原則進行支持,支持年限不超過3年,逐年按不超過行業平均運營成本的50%、40%、30%予以補貼。補貼資金由省、市州按比例分擔,長株潭地區、洞庭湖和湘南地區、大湘西地區的省市分擔比例分別為4:6、5:5、6:4。
11.支持國際水運提速增效。對岳陽至上海外高橋港、洋山港,岳陽至香港、岳陽至日韓臺、岳陽至東盟澳大利亞等水路貨運航線,按照行業平均運營成本一定比例給予補貼,補貼標準逐年退坡,支持年限不超過3年。補貼資金由省、岳陽市按照6:4的比例分擔。
12.推進國際陸路運輸發展。支持湘歐班列做強做大。鼓勵市州、縣市區發展港澳直通車等方式。省財政支持市州、縣市區對依托我省口岸功能平臺查驗,使用港澳直通車運輸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加強口岸信息化建設,推動國際多式聯運發展。將免除查驗沒有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政策試點范圍拓展到全省口岸功能區域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
五、促進跨境電商發展
13.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市州、縣市區自主發展跨境電商,支持跨境電商集聚園區擴大業務規模,對跨境電商綜合成本給予適當補貼。支持長沙市積極爭取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等試點,支持海關、國稅、外匯等部門的跨境電商通關管理系統建設。
14.支持跨境電商龍頭企業發展,加強支撐孵化體系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市州、縣市區引進跨境電商龍頭企業。支持跨境電商支撐服務和孵化體系建設,對帶動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跨境電商、服務數量在100家以上、有實際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或機構,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省財政以因素分配法方式對市州、縣市區給予支持。
六、強化金融財政支撐
15.強化金融支撐。按照風險可控、持續發展原則,支持外貿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穩步推廣“訂單融資”“出口退稅融資”“信保保單融資”政策。支持國有和國有控股等擔保機構開展外貿企業出口融資擔保服務。設立“走出去”項目融資擔保風險補償金,與政策性銀行、信保機構合作,為湖南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優質中小型“走出去”項目提供融資擔保支持。鼓勵和支持各類產業基金參與重大項目建設。
16.強化財政保障。以績效為導向,實行因素法分配,嚴格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鼓勵市州、縣市區優化營商環境,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轉型升級,對成效明顯的市州、縣市區,由省財政給予適當獎勵。強化全省發展開放型經濟目標管理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安排相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相關政策措施所需的省級財政資金,由省財政廳統籌安排,年初預撥,年終據實結算,依法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