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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發〔2018〕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加快我省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促進經濟增效財政增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發揮“一帶一部”區位優勢,大力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圍繞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和資金的帶動引導作用,推進產業項目建設和轉型升級,支持構建全面開放新格局,提振實體經濟,厚植財源稅源,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培基固本,著力培植財源。以財源培植推動財政增收,突出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園區提質增效和招商引資,夯實財源基礎,做優財源載體,引入財源活水。
(二)著眼長遠,增強發展后勁。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引進創新創業人才,構建全方位立體開放新格局,不斷增強支撐經濟長期持續發展的綜合實力。
(三)加強協同,提振實體經濟。大力推動減稅清費,強化財政金融聯動,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和融資費用,引導企業開發創新產品,增強實體經濟核心競爭力。
(四)深化改革,釋放制度紅利。優化改革發展環境,打破制約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制度體系和發展環境系統性優化,最大限度的激發市場活力。
經過努力,逐步提高財政收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使我省經濟基礎更加堅實,經濟效益穩步提升,財政經濟運行更加協調,全省經濟競爭力、財政實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在全國進位爭先。
三、實施重點
(一)支持全面創新,助推發展動能轉換。
1、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建立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機制。省級財政對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根據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按照10%的比例給予獎補,最高獎補1000萬元,引導企業普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研發投入快速增長。(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鼓勵科研設備開放共享。實行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雙向補貼。根據評價考核結果,對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優秀的管理單位給予開放共享后補助,同一單位年度最高補助100萬元;對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團隊(個人)等社會用戶使用共享平臺的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提供的檢測和研發服務,給予最高30%比例的費用補貼,同一用戶年度最高補助10萬元。(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3、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支持企業對接國家和省重大科技計劃、重點科研獎項及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和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對落地省內產業化投資超過3000萬元的項目,省級財政在投資額的10%以內擇優給予后補助,最高補助500萬元。對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單位給予獎勵,成套技術裝備最高獎勵500萬元,單臺設備和關鍵零部件最高獎勵100萬元。(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4、支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對2017-2018年完成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且主體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同比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省級財政從完成技術改造當年起,連續3年給予獎補,累計獎補額度不超過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最高獎補1000萬元。(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5、促進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做大做強。支持制造強省建設重點產業領域20個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建鏈、補鏈、強鏈、延鏈,對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重大產業項目(原則上投資1億元以上),省級財政根據項目實際到位投資情況給予獎補,最高獎補1000萬元。鼓勵企業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發展,對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重大配套項目優先予以支持。(省經信委、省財政廳)
6、推進園區集約化特色化發展。省級財政對各類國家級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省級產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服務業示范集聚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新增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按一定比例給予貼息補助,對年度綜合排名靠前的園區和貧困園區進一步提高補助比例。對市州、縣市區成功申報國家級園區給予一次性獎勵,貧困縣最高獎勵2000萬元,其他市州、縣市區最高獎勵1000萬元。進一步完善園區財政體制,協調相關市州、縣市區合理分配“飛地園區”財力。(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7、加快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創建各類國防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為國家或省級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國防重點學科實驗室的,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在我省設立軍民融合中心或分中心,省級財政按新增設施設備儀器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支持軍工單位依托軍工技術新開發的民品在湘產業化。對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資的符合條件的軍民融合產業項目給予貼息補助。支持有條件的市州、園區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軍民融合)和省級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8、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增量投入帶動存量調整,加大涉農資金深度整合,采取貸款貼息、股權投資等方式撬動社會投入,支持深入推進三個“百千萬”工程建設,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圍繞8大優勢主導產業,支持做強一批領軍企業,做實一批產業示范園、特色園和集聚區,做優一批區域性公共品牌,加大對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的獎補力度。支持建立“從田園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實施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創新農田水利投融資機制,支持建設一批穩產高產的高標準農田,提高農業綜合產能。切實發揮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暢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通道。(省農委、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
(二)支持全面開放,提升發展競爭優勢。
1、鼓勵市縣招商引資。支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制定出臺具有創新性、可操作的優惠政策,著力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等戰略投資者,突出招引項目投資額度大、資本有機構成高、轉型升級帶動力強的工業制造業項目、高科技項目、總部項目和外向型項目,促進實體經濟向產業鏈中高端躍升。對落地我省的重大技術改造、并購重組、科技成果轉化、軍民融合等招商引資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綜合施策,重點扶持。(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科技廳,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2、推動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對湘歐快線、國際航空客貨運航線、內河國際航線等新開物流通道,根據開通運營成本等因素給予培育期補貼,所需資金由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分擔,引導和鼓勵市州、縣市區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合力拓展水陸空立體物流網絡,突破制約內陸地區開放發展的國際物流瓶頸障礙。支持重點口岸完善設施、拓展功能,提升國際物流通道平臺效能。(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長沙海關)
3、支持對外經貿做大做強。推動出口食品農產品、出口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省級財政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示范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支持“一帶一路”重大項目,對省內企業實施的國家鼓勵類重大對外直接投資項目和海外重點工程給予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州爭取跨境電商綜合實驗區等國家新政試點,對新引進或培育跨境電商龍頭企業的市州、縣市區給予獎勵。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創新發展,積極爭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內銷選擇性征稅等改革試點政策,將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免除政策試點范圍擴大到全部特殊監管區域。(省商務廳、長沙海關、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
4、助力全域旅游發展。支持精品旅游、紅色旅游線路建設,省級財政對驗收合格的重要節點地區,持續補助3年,補助總額不低于3000萬元。大力創建“錦繡瀟湘”旅游品牌,對成功獲評國家5A級景區等世界級、國家級旅游品牌的創建單位給予獎勵。推進全域旅游發展,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的市州、縣市區給予獎勵。(省旅發委、省財政廳、省發改委)
(三)支持人才戰略,集聚發展軟實力。
1、支持實施芙蓉人才行動計劃。省級財政統籌整合各類人才專項,加大獎補力度,集中力量實施芙蓉人才行動計劃,支持建立靈活、高效、規范、有序的人才培養與引進機制,支持掌握國際先進技術、具有巨大發展潛力、能夠帶動重大項目來湘落地的人才(團隊)培養和引進。(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引導科研人才資源匯聚。實施長株潭高層次人才聚集工程,省級財政對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予以科研、實驗室和生產線建設項目經費補助;對科技服務和經營管理人才予以薪酬和購房補貼;對外聘專家予以薪酬和差旅補貼。以培養人才為核心,加大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投入力度,省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主要按照學科和人才因素分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3、推動技能人才量質齊升。加大職業教育經費保障力度,高職院校年度生均經費穩定在1.2萬元以上,逐步提高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和中職學校生均經費水平,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采取直接投資或捐贈等形式參與舉辦職業教育。支持打造一批與市場無縫對接、就業形勢好、實訓績效突出的校企合作研修等技能培訓平臺項目,推廣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模式,推動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建立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正常增長機制,提高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地區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提升服務水平,激發實體經濟活力。
1、降低實體經濟成本。貫徹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政策,全面落實國家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新興產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取消、停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等各項減費降負政策,除中央統一設立外,取消現行省級涉企收費項目。定期向社會公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稅費優惠政策目錄清單,引導市場主體將政策用活用足。完善監管機制,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堅決遏制各種形式的“收過頭稅”和亂收費行為。將“兩型產品”政府采購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工程領域,對納入政府首購目錄的產品和服務,采購人可直接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對納入《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的產品,政府采購優先預算安排、優先采購方式變更、給予評審優惠,在政府采購評審中按扣除5%-10%后的價格計算競標價,或給予4%-8%的加分。落實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支持建立全省社會物流統計體系,為降低實體經濟物流成本提供科學依據。(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2、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探索運用外貿財銀保、扶貧財銀保、出口退稅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創新性金融工具,發揮財稅、產業、金融政策的協同組合效應,構建“銀行自償+保險擔保代償+政府補償”的風險分擔機制,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設立商業保理機構,以產業鏈核心企業為信用載體,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對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及其參股并運作規范的子基金投資的項目,協調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開展投貸結合予以跟進,并優先納入擔保代償補償、信貸風險補償等相關政策扶持范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財政廳)
(五)深化財稅改革,增強發展制度保障。
1、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主動跟進和全面落實中央稅制改革部署,做好配套立法工作,構建收入穩固、稅負公平、調節有力的地方稅制度體系。清理重點支出與財政收入、地區生產總值增幅掛鉤事項,強化預算公開,深入推進專項資金實質性整合,全面實行清單制和預算績效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在基本公共服務等領域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政府間財政關系。(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2、建立完善收入管控機制。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強化源頭控稅管稅,挖掘稅收潛能,運用“互聯網+監督”“湖南電子財政”“財稅綜合信息平臺”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收入征管效能,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實行財政收入動態監控,加強監督檢查和結果運用,建立嚴格的通報約談機制,將轉移支付分配與財政收入質量直接掛鉤,對弄虛作假的行為,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堅決治理虛增收入行為,切實提高財政收入質量。(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3、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全面梳理剖析存量債務,建立更加嚴格規范的政府性債務管控制度,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探索開發新的項目收益專項債券品種,拓寬政府規范融資渠道。對平臺公司實行名錄管理和數量控制,建立負面清單,堅決制止假借PPP之名和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違法違規舉債,規范政府投資基金設立運行。強化債務風險預警結果運用,對債務高風險市縣不安排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并責成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化解規劃和償債計劃,限期降低風險等級。對整改不力、敷衍應付或繼續違法違規舉債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倒查責任,終身追責。(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政策實施合力。要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貫徹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促進經濟增效財政增收的良好輿論氛圍。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通過統籌整合存量和預算新增安排等方式,籌措資金保障政策實施,嚴格資金管理使用和跟蹤問效,并把績效情況同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安排掛鉤。相關主管部門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做好項目申報、評審、公示等工作,及時兌現政策。
(三)嚴格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對照職責分工,理順工作環節,分解壓實責任,制定時間任務表,定期督查考核,推動政策落地顯效。
本意見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關政策已明確實施期限的從其規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