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規定》的背景及意義是什么?
優化營商環境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近年來,我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的重大舉措,出臺了《對接“北上廣”優化大環境行動導則》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永州江華召開高規格的現場推進會議,全省營商環境加速改善。
為了促進投資貿易和創新開放,激發市場活力,營造穩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經濟發展環境,推動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由省發展改革委起草了《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
二、《規定》的起草過程是怎樣的?
《規定》在起草過程中,全面梳理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外省市經驗做法,聚焦企業和群眾“最煩”“最痛”“最怕”“最盼”,召開調研座談會、咨詢分析會22次,面對面聽取10余名專家、20余家協會商會和130多家企業的意見建議,征求了市州政府和省直單位意見,為提高《規定》的針對性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規定》主要內容是什么?
《規定》共36條,針對我省經濟發展環境中存在的最為突出的問題和企業最迫切的需求,提出了相關要求。
1、以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優化政務服務環境。要求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進一步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和全省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推進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政務數據聯通,資源共享,規范行政許可辦理程序,精簡政務服務申報材料。
2、以加快項目落地為重點,優化投資貿易環境。圍繞企業投資落地全過程,對企業開辦與注銷、市場準入、招商引資、項目審批與服務、施工建設等方面進行規范。要求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非法干預市場主體的投資自主權,嚴格兌現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承諾。
3、以降低企業成本為重點,優化生產經營環境。重點對納稅、政府收費、電子政務平臺收費、公用企業收費、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收費進行了規范。同時,對中介服務、行業協會商會行為、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人才保障、融資服務等做出了規定。
4、以減少對企業的干擾為重點,優化監管執法環境。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聯合檢查,對新產業、新業態、新產品采取審慎的監管措施。
另外,為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還建立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監督體系,明確了相關責任。
四、《規定》對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是怎樣規定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第一責任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門履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調查核實和監督檢查等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
五、《規定》對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監督體系是怎樣規定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門應當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查處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案件并向社會公開。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規定、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進行投訴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門應當受理,依法及時處理并反饋投訴舉報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發展環境狀況進行評價,將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并將評價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六、《規定》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