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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服務與監督管理
1、服務
為了更好地為各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做好服務,我局在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的同時,在內部又進行了責任分工,把園區所有在建項目分工到人,明確責任,要求每日對各在建工地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督查,建立督查臺賬,要求項目落實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安全、文明、有序地開展項目建設。
2、監管
為了加強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行為,我區制定了《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工地管理辦法》,對于不按本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項目會及時下達整改式停工整改通知,凡不按要求整改式整改不到位的項目,我局將采取查封、強制停工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上報不良行為記錄,并把項目相關單位及個人列入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領域不受歡迎單位及個人管理。
(二)工程質量服務與監管
1、服務
為了給各項目工程質量做好服務,市質監站在我區設置了九華質監分站,對項目的安全、質量進行全面服務與監管,我局配合市質監站對項目基礎驗收、達標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進行全程參與、及時跟蹤開展服務工作。
2、監管
對有質量問題的項目,我局將聯合市質安監站,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對于整改不到位、不及時的項目,相關單位將采取查封、強制停工,上報不良行為等處罰措施,同時列入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領域不受歡迎單位及個人管理。
(三)保障民工合法權益服務與監管
1、民工工資支付方式
為了保障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經開區建設市場的和諧與穩定,綜保區出臺了《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各項目在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及項目完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五個節點,必須提前15天把民工工資情況公示,公示無誤后,建設單位把民工工資從建立的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中支付給民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
2、監管
凡不按《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試行)》落實民工工資支付的項目,我局將對該項目采取查封、強制停工,并把項目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列入湘潭綜合保稅區不受歡迎單位及個人管理,情節嚴重的上報嚴重不良行為記錄。
附件:
1、《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工地管理辦法》
2、《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領域民工工資管理辦法》
3、《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領域不受歡迎單位及個人管理制度》